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,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有下列法概念务:
1、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;
2、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风险承担责任;
3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;
4、保证工作场合符合职业卫生需要;
5、申报职业风险项目;
6、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手段;
7、为劳动者提供个人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;
8、优先使用有益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;
9、设置公告栏、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;
10、设置报警装置和配置现场急救设施;
11、推行职业风险原因平时监测;
12、向用人单位提供商品中文说明书和警示说明;
13、如实告知劳动者真实信息;
14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;
15、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;
16、为劳动者打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;
17、准时报告职业风险事故;
18、不能安排未成年工和孕期、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风险的作业;
19、如实提供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;
20、准时安排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诊断;
21、根据国家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、康复和按期检查;
22、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