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一度被叫做广东因“包二奶”引发的最大离婚财产分割案。终审判决后,广东检察院也极为罕见地为这起案件提出抗诉。昨天上午,该案在广州中院再审。
回放:“我怀孕时他在包二奶”
1995年,25岁的李*荷和大她3岁的缪某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,并且在半年后登记结婚。结婚以后,缪某等人在花都区办了一家消防器材公司,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。
但据李*荷介绍,在他们的大女儿1996年8月出生后才几个月,她就日渐发现老公有点异样。李*荷后来听到缪某的朋友说老公常常在外扬言,假如李*荷不生个儿子,他就要包二奶。为了拴住老公的心,她决定给老公再生个儿子,好让他心回意转。
1999年下半年,李*荷计划外怀孕,为了使儿子能顺利降生,她挺着大肚子四处藏匿,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“地下”生活。其间,缪某来看她的次数却愈加少,有时甚至几个月都不露面。“我当时就感觉不对劲了,后来,大女儿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测。”李*荷说。
讲述:“黄*姨”就住在家对面
李*荷还透露,在2000年3月初,她生下了双胞胎儿子,本以为老公会欣喜若狂的,但没想到缪某只不过到医院看了看孩子就匆匆走了。出院回家后,李*荷发现缪某的生活习惯大为改变:睡觉时还“全副武装”,钥匙和手机从不离身。大女儿告诉她,父亲常常带她到家对面“黄*姨”那里睡,阿姨还让她喊其母亲。
2000年4月3日,深感屈辱的李*荷携带几个亲戚去找“黄*姨”算账,并在“黄*姨”家拍摄到了缪某的很多衣服和日用品作证据。缪某了解后却完全帮着“二奶”,叫嚷着要李*荷赔偿黄某10万元,并于第二天将李*荷暴打一顿。“那时我生完孩子还不到一个月啊!”李*荷气愤地说。
一审:成为新《建议》第一受惠者
2000年4月,心灰意冷的李*荷向花都区法院递交了诉状,需要离婚。这在当时被叫做广东因“包二奶”引发的最大宗离婚财产分割案。而此后,省高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、省司法厅联合下发被叫做向“包二奶现象开刀”的《关于处置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与财产问题的建议》,而此时李*荷和缪某的离婚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很大关注。李*荷当时被看作是上述《建议》公布后的第一个受惠者。
2000年7月,花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准予李、缪离婚。原告李*荷在这单官司中大获全胜,法院不但将3个孩子全部判给了她抚养,而且还分得了230多万元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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